关于拟列入江苏省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02 浏览次数:11

根据《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江苏省输液瓶 ( 袋 ) 回收利用企业名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 苏商流通函〔 2021 〕 469 号 ) 、《关于印发南京市医疗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宁卫医政〔 2021 〕 4 号 ) 要求,经企业申报和所属区商务、工信、卫健部门实地检查和推荐,市商务局会同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及相关专家联合实地查看,拟同意南京宁之鑫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列入江苏省未被污染的输液瓶 ( 袋 ) 回收利用企业名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 日至 9 月 8 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与南京市商务局联系,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025-68539570

监督投诉电话 :025-68539391

南京市商务局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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