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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深度解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版

政策来源: 政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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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8年《高新及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出台并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已开展了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在实践中发展,日渐程序化和规范化。但随着认定工作的深入,仅仅依靠各省、计划单列市认定机构和各地推荐主管部门的的严格审查已不足以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根性问题,从而限制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此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版的出台,以调整完善根本政策的形式,体现了国家继续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进一步规范认定管理工作的目的。与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相比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版在内容要求上集中体现了对企业核心知识产权创造、高新技术产品创新性、财务管理规范性和认定工作动态管理的最新要求,具体表现在认定条件、认定材料、认定流程和认定管理等几个方面。

一、认定条件变化

(1)认定条件由6个必要条件变为8个必要条件。将原《管理办法》在定义中要求的 “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作为明确的认定条件加以规范。

(2)企业通过“5年以上独占实施许可”获得知识产权的方式被取消认可,《修订版》条件第二条强调了获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近年来,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申报过程中, 此种获得知识产权的方式因其可操作空间大,对促进企业关键工艺技术和高新产品的创新价值等方面作用较低,备受全国各地主管部门及社会舆论的诟病。另外,此处调整依旧保留了“受让”(接受转让)获得知识产权的方式,也体现了国家对企业通过真正的技术交易获取知识产权以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方式仍存有鼓励之意。

(3)领域和知识产权与企业创新的定位重点由“产品(服务)”转为 “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修订版》条件第二条明确“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而条件第三条也明确“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这充分说明了高新技术企业产品(服务)是否“高大上”并不作为评审的重点(“高大上”的产品并不一定是企业研发、生产的),而是看企业研发、生产产品(服务)的关键或核心技术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扶持。编者认为此处调整有助于鼓励资源与环境、新能源及节能技术或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领域中产品(服务)普通但技术工艺先进的企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防止了部分地方认定机构或推荐主管部门仅以产品而非技术论英雄的歧路。

(4)《修订版》降低了人员比列要求,不再做学历限制。《修订版》要求“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在认定条件中明确并放宽的科技人员的定义,同时取消了学历要求。此处调整,体现了国家对制造业创新重要主体的大中型企业放宽了认定限制,以鼓励和扶持大中型创新企业创新发展。此外企业在认定时,《修订版》要求提供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且企业在开展研发费用归集时涉及研发人员的“人员人工”费用,因此建议企业在整理人员时,结合近三年的研发活动情况,选择实际参与近三年研发创新项目的人员。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要求仍为“三档”,但放宽了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研发费用要求。《修订版》降低了“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的要求,改为要求“比例不低于5%“。此处调整,放宽了对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投入的限制,编者认为国家在鼓励小微企业重视创新能力建设的同时,也有意希望小微企业有更多的资金投入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做好成果转化、市场运营等其他工作。

(6)“企业研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指标”四项评价指标要求被简单调整为“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需要国家出台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加以说明。作为认定条件中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修订稿中对此处的要求过于简单,创新能力评价到底包含哪些内容?是否还是原认定办法中的四项指标暂未可知!编者认为国家应该是对具体内容的要求有所调整,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企业研发组织管理水平三个方面的应该依旧包含在创新能力评价范围之内,至于成长性指标是否保留?是否还有新的创新能力评价项加入?在新的《工作指引》中,我们拭目以待!

(7)明确将”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加入到认定条件中,足见国家对”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重视和惩治力度。

(8)调整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将制造业中的增材制造与应用等新技术和服务业中的检验检测认证等技术,以及文化创意、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等领域的相关技术纳入支持范围,同时剔除一批落后技术,使政策优惠发挥对科技创新的牵引作用。

二、认定资料变化

(1)与时俱进,要求提供“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根据国家相关要求,自2015年10月1日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为适应新变化,《修订版》不再明确要求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明确增加能够证明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创新性和合法性的证明资料。《修订版》除继续要求提供知识产权、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和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外,明确要求提供:“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许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3)明确要求企业提供“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近年来,全国各地认定机构和推荐主管部门在认定和审查时,逐步加大了对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关注,大部分地区早已将企业纳税申报表作为评审审查的一部分。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填报表格增至41张,其部分内容与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要求紧密相关,需要企业在每年纳税申报时根据实际发生规范填报。

三、认定流程变化

(1)重视专家评审,并作为独立流程加以要求,同时明确评审专家包括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修订版》要求认定机构“负责遴选参与认定工作的评审专家(包括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在专家评审阶段“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此处流程的变化进一步完善了专家评审流程,加大了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审查的力度,随机组成专家组的评审模式也增加了专家评审意见的公信力。

(2)拟认定企业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公示日期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此处调整缩短了认定的审批时间,提高了认定工作效率。

四、认定管理变化

(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变为三年,取消了复审。自2011年第一批复审工作开展以来,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无论条件、流程还是具体管理均与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完全一致,单独开展复审工作已是多此一举,因此《修订版》直接取消。

(2)加强了《认定管理办法》中“实施动态管理”的要求,在《修订版》中要求“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表”。高新及企业认定除了扶持和鼓励企业进行持续的技术创新外,也是对企业研发活动尤其是研发费用管理的重点规范。此项动态管理的要求,充分体现了“工作在日常”的管理理念,保障企业能够保持持续创新和规范管理,促使企业水到渠成的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再认定和享受认定期内的税收优惠政策。

(3)对认定期内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企业作出具体管理要求。《修订版》要求:“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并在具体条款中对更名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后的如何操作做了具体要求。

(4)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企业的经营活动可能存在发生管理区域转移的情况做了具体要求。在资格有效期内企业主体整体迁移的,继续有效;部分迁移的,迁移部分由迁入地认定机构重新认定。此条款有效的避免了因企业认定主管发生变化造成管理权限的困境,打破了企业认定的地域壁垒。

(5)增加了认定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因管理不规范取消认定资格的情形。按照《修订版》的要求,除因申请时弄虚作假、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环境违法行为等取消高企认定资格的情形,对于“未按期报告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的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表的”等不能满足新管理工作要求的,《修订版》也明确取消其认定资格。同时,删除了因”有严重偷、骗税行为的“取消高企资格的条款。

(6)领导小组建立随机抽查和重点审查机制,规范各地认定机构的认定管理工作。《修订版》明确要求国家三大部委加强对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并逾期不改的处以“暂停其认定管理工作”的“重刑”。此举,一定程度上能够约束部分地区认定管理工作问题突出、扰乱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秩序的行为。

(7)此外,《修订版》对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认定机构”的具体职责做出进一步完善。例如:“领导下组”下设在科技部的“办公室”有“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的职责,以便“认定办法”能够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认定机构”今后也需要“每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总结《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版的出台,昭示了8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已进入一个新的台阶。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中国制造2025》的等新形式发展要求下,国家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动力充足。作为创新主体和中国制造业主力军的企业如何练好技术创新和规范内部管理的内功,借助国家良好的扶持政策之东风,迈上企业发展的新台阶,将是每一个企业、每一个企业家新的战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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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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