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开展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压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让诚信企业“一路绿灯”、失信企业“处处受限”,促进企业从“自觉”到“自律”。
扩大信用参与“广度”。 根据《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参与环境信用评价的企事业单位由之前的5类扩大至现在的7类,增加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和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等2类排污单位,鼓励企事业单位自愿申请参加环境信用评价。参与环境信用评价的单位数量从上一年度的544家增加至今年的4499家,占全省参评单位数量近五分之一。
保障信用评价“精度”。 大幅优化环境信用评价指标,从往年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监督”4大类指标,调整为“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司法信息、社会责任信息”3大类指标。简化环境信用评价流程,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填报生态环境执法信息17项指标、司法信息2项指标,参评单位只需填报社会责任信息16项指标,减轻企事业单位参评负担。
提升信用修复“温度”。 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分为4个等级,全市环保诚信企业(A级)49家、环保良好企业(B级)4236家、环保警示企业(C级)211家、环保不良企业(D级)3家,依次用绿、蓝、黄、黑标识,形成了环境信用评价“图谱”。针对环境失信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及时修复”,在环境失信单位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及时整改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不良影响后,可以申请环境信用修复,生态环境部门当天完成信用修复审核。今年以来,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已为18家单位完成信用修复,推动参评单位从“要我修复”转变为“我要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