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合肥市长丰县生态环境分局采用询价方式采购2025年度监测站试剂耗材,欢迎符合要求的服务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长丰县生态环境分局2025年度监测站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7万元
3、最高限价:7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支付
5、供货期限: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
6、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整体采购。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资质;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等机关纳入失信人名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告及响应文件递交
1、公告期限: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9日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19日12:00时(逾期、未加盖骑缝章或未密封文件视为无效)
3、递交地点: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合路交叉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708会议室
四、询价时间及地点
1、询价时间:2025年5月19日15:00时(如遇工作冲突,延后进行,延后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2、询价地点: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合路交叉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708会议室。
3、报价方式: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在本询价采购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或邮寄至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合路交叉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810室。(采用邮寄方式的须在截止时间之前邮寄送达指定地点,否则视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材料)。
五、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响应文件的编制:格式自拟,报价文件须包含有效的营业执照(影印件加盖公章)、危化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证照及其他证明供应商符合资质要求的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包含报价函、报价清单,报价内容的参数或服务指标(须注明是否优于参考品牌)、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2、响应文件的数量: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六、采购要求
1、报价要求: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单位及数量、单价及总价,报价包含本项目在交付采购单位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投标供应商需按国家质量标准供货并能满足我方使用要求,确保实验数据准确有效。本采购公告中提出的品牌仅为参考,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于参考品牌的方案。
2、供货地点: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合路交叉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8楼。
3、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本次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资格审查均符合要求,且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均能满足或优于需求的投标单位,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标人(如果报价相同,则随机抽取中标人)。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预付50%合同款;全部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货款。
八、履约责任
凡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要求履行的,本单位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及《 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该供应商列入不良记录。
九、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合肥市长丰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合路交叉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810室
联系人:杨会荣
电 话:0551-66692632;13865927132
合肥市长丰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