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来源: 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4-22
浏览量:1303
一、政策背景
2022年8月,《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印发,赋予山东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重大使命。11月18日,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召开动员大会。12月20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鲁发〔2022〕19号),对先行区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2023年1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鲁政办字〔2023〕5号),细化了先行区建设2023年工作目标。
2023年1月20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德州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德发〔2023〕2号),明确提出,“坚持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印发实施市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表、责任单位,抓好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我市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德州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二、决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鲁发〔2022〕19号)、《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鲁政办字〔2023〕5号)、《德州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德发〔2023〕2号)。
三、出台目的
推动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中赋予德州的重大事项落实,细化明确年度推进目标;贯彻我市《行动计划》总体要求,制定年度工作目标,推动我市《行动计划》提出的重要任务细化落实。
四、重要举措
我市《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共11项重大任务70项具体任务。包括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加力扩内需稳增长、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度融入服务重大发展战略、全面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文化繁荣兴盛、全力守好安全发展底线、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等11项重大任务。为确保《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尽快落地见效,文件将70项具体任务分解到44个市有关部门(单位),并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
五、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市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科 联系人:王先贞 联系电话:0534—2620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