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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解读】《关于支持铜仁市打造国家级新型功能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现就省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铜仁市打造国家级新型功能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及必要性

铜仁市具备新型功能材料行业发展的良好基础,是国家批准的国家级新型功能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在省市合力推动下,产业聚集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及对贵州对铜仁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大力建设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的部署要求,抢抓新能源电池及材料行业“风口”机遇,将铜仁市国家级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建成千亿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加快培育形成新的增长点,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政策措施》。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对建设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的要求。新型功能材料产业是跨领域的重要战略性新兴产业,涉及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等领域,是国家大力支持的重点产业,正处于加快发展的“风口期”。新国发2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支持贵州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将铜仁市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列为第一批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名单予以重点支持,提出要“强健产业链、优化价值链、提升创新链,加快形成链式整合、园区支撑、集群带动、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二是全面衔接我省对大力发展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产业的决策部署。围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大力建设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的要求,按照我省推进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核两区”产业布局,打造“电池级锰盐—三元前驱体—三元正极材料—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综合利用”产业链条的部署,《政策措施》提出在铜仁市扩大正极及原辅料系列材料产业规模,重点建设锂电池产业链条的前三个环节,加快建设后两个环节,打造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条,夯牢全省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产业链条的前端支撑,为实现工业倍增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充分考虑铜仁市的发展基础和发展潜力。铜仁市具备新型功能材料行业发展的良好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电解金属锰、电解二氧化锰产能均居全国前三,能矿锰业电解二氧化锰产能位居全国前十,电池级硫酸锰产品占据全国80%以上市场份额,中伟新材料是全球最大高端前驱体供应商之一,汇成新材料锰酸锂用四氧化三锰市场占有率达50%。立足这些优势,《政策措施》提出铜仁市要加快形成以正极材料和原辅料为重点的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链条。具体做法是,继续做大做强中伟新材料等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三元前驱体、锰酸锂、高纯硫酸锰、四氧化三锰等正极材料“强链”;加快推进贵州嘉尚、汇成、中伟等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对较为薄弱的锂离子动力电池集成整装、废旧电池回收利用、隔膜及电解液材料生产“补链”;通过招商引资,持续加强新能源汽车等锂电池应用领域的下游产业项目建设“延链”。通过这些措施,形成产业链竞争的整体优势,加快构建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集群体系。

二、《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

共有十一个方面的内容。

(一)明确目标任务。一是关于发展定位。我们提出要加快建成全国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聚基地、全国锰产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基地。二是关于发展规模。目前正极材料产能已达70万吨,到2025年,通过加快建设嘉尚年产25万吨、中伟新材料二期15万吨等正极材料重大项目,推动金富力等企业招商引资项目加快落地,确保新增产能30万吨以上,形成正极材料及相关原辅料产量80万吨以上的产能规模,产业集群产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再通过5年的发展,到2030年产业集群产值达到2000亿元左右。三是关于发展水平。我们提出到2025年铜仁市正极材料研发生产水平要保持国际国内领先地位,主要是镍钴锰三元前驱体材料、直接除杂法生产等优势技术保持国际领先水平,锰酸锂专用型四氧化三锰制备、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利用等技术保持国内领先水平。四是关于发展主体。在现有67家规上企业的基础上,提出到2025年,培育规上企业80家以上、百亿级企业3家以上,并新增上市企业2家以上。五是关于发展平台。争取将贵州大龙经开区创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将贵州碧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为国家级高新区。

(二)优化产业布局。按照“省级统筹、资源整合、集中布局、优先发展”的原则,一方面,做大做强优势领域,推动“一核两区”区域差异化协调发展,推动新型功能材料产业向铜仁市集聚发展;另一方面,前瞻布局新兴领域,培育引进一批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形成较为完整的生态体系。打造以贵州大龙经开区为核心承载区的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

(三)推动集群发展。一是突出重点产业产品,做大做强锰系列新材料,加快发展三元前驱体、高纯硫酸锰、四氧化三锰等新材料“强链”产业,以及锂离子动力电池集成整装、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等“补链”产业和新能源汽车等锂电池应用领域“延链”产业产品,支持中伟新材料成为全球最大高端前驱体供应商。二是切实增强平台功能,支持大龙经开区铁路专用线、货场等物流配套设施建设,提升铁路集装箱运输能力,支持创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三是着眼完善产业生态,抓好产业链招商、配套招商和承接产业转移等工作。通过“强链”“补链”“延链”,扩大正极及原辅料系列材料产业规模,打造全国重要的新型功能材料产业基地。

(四)推动绿色转型。一是在开采环节,支持开展绿色矿山达标建设、绿色园区建设,加强锰矿山治理。二是在生产环节,实施清洁生产计划和绿色工厂创建行动,对通用设施和高耗能装备进行节能改造。三是在回收利用环节,开展余热回收利用和水资源循环利用,推动锰渣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技术攻关和工程应用示范,支持建设一批公共渣库、工业污水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同时,对大龙经开区环境容量指标实行独立考核,并通过加快建设5G基站和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产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

(五)强化科技支撑。一方面,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开展“碳酸锰矿—高纯锰材”产业链等相关领域关键技术和装备等研究,发布锰系新材料深加工和锰渣综合利用等科技计划项目指南,通过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支持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科技攻关,对集群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创建技术创新平台给予重点支持。另一方面,强化人才支撑,支持铜仁本科高校开展新型功能材料产业本科专业、硕士点申报及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建设,支持铜仁学院建设一批产业研究中心等,对重点人才强化服务、予以倾斜。

(六)加大财税支持。针对产业集群建设,提出争取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安排的省预算内投资、省级各专项资金向集群内项目适当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重点项目及配套设施项目通过发行新增专项债券加快建设和发展、省级前期费予以倾斜支持等措施。针对市场主体培育,落实好民族自治地区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锰渣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享受所得税、增值税优惠政策。

(七)加大金融支持。一是关于基金使用。提出省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和省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按市场化方式对铜仁市国家级新型功能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予以支持。二是关于普惠金融。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内部资源配置、激励考核安排等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压降综合融资成本,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三是关于直接融资。建立省市企业上市融资衔接培育机制,支持贵州重力科技、大龙汇成等加快上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省级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优先培育。四是关于债务化解。在落实项目所在地化债责任和不新增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允许融资平台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存量隐性债务,与金融机构协商采取适当的展期、债务重组等方式维持资金周转。

(八)强化土地供给。一方面,加大对大龙经开区的土地供应,支持大龙经开区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其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可在全市范围内调剂。另一方面,对纳入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清单的产业项目用地,由省级统筹优先保障用地计划指标等措施。

(九)强化用能保障。一是关于用电。提出支持乌江思林等扩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并早日开工建设、加快推进增量配电网实体化运营、重点保障新型功能材料企业用电需求等措施,并支持重点项目用能申请省级预留增量。二是关于用气。提出要加快建成铜仁市天然气县县通工程。三是关于电价。继续多措并举降低用电成本。

(十)加快配套建设。提出加快铜吉铁路建设,加快推进玉屏(大龙)至天柱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有序建设黔北机场连接线配套项目,支持实施乌江思林等通航设施项目,推进思南港港口建设等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保障。提出省直各部门要强化政策措施落实,积极支持铜仁市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发展,形成推进铜仁市高质量发展合力。铜仁市要承担主体责任,及时将产业集群推进情况上报省委、省政府,并通过省发展改革委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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