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来源: 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发布时间:202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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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培育壮大新动能,大力实施“工业强市”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努力把济南高新区打造成为省会经济圈创新驱动发展的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对外开放的新高地,制定《济南高新区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政策制定聚焦高新区主责主业,坚持目标导向、考核导向,着力补齐短板弱项。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要求,围绕国家高新区评价考核、省级开发区发展考核、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等考核指标要求,政策支持对象为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在济南高新区注册经营、纳税和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省级及以上区域金融机构总部)、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主要由提升产业发展能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等4大类条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