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项目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济南市商务局、财政局《关于组织全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请辖区相关单位按照《济南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有关规定,将符合文件要求的申请材料(含电子版,U盘现场拷贝)一式四份,提交到高新区管委会A座715室。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雷春
联系电话:88871665
附件1:济商务字2021.111号_商务局、财政局关于组织全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_.pdf
附件2: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pdf
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