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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精神文明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贵州省人社厅

发布时间:2020-09-21

适用地区:贵州省

浏览量:314

关键词: 其他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中央文明办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5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拓宽毕业生社区就业渠道

(一)精准对接需求,创造就业岗位。各地要聚焦全面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精准化、精细化水平,针对社区居民群众需求,积极创造更好发挥高校毕业生所学所长的社区工作岗位。着力补齐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中暴露出的社区工作力量短板,对人员缺口可通过招用高校毕业生加以补充。积极落实国家“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政策,推动改革完善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制度,实施“贵州省乡村医生千人需求计划”,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各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当地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做好本科及专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

(二)加强联动机制,带动就业创业。要建立以社区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的联动机制,将其作为增加带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推动社会工作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着力点。依托慈善组织,广泛组织动员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落实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政策措施。重点围绕纠纷调解、健康养老、儿童福利、公益慈善及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领域,培育发展各类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积极吸引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进入社区工作者行列。支持各地探索整合利用现有资源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推动实施“社工黔行”“三区计划”等社会工作系列项目,在农村社区、乡镇(街道)、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打造一批基层社会工作服务平台,积极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乡镇社会工作站优先招用高校毕业生。各县区要做好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登记成立管理工作,鼓励和支持民办社工机构登记成立,培育发展各类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服务供给增加带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三)强化队伍建设,吸纳就业创业。要通过实施“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万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等,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要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把社区(村)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以及其他社区(村)专职工作人员纳入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统筹管理,建立健全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激励机制,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向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领域流动。在城乡社区工作队伍出现空缺岗位,优先招用高校毕业生,并设立一定数量岗位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做到“专岗专用”,并积极培养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后备力量。

二、优化毕业生社区就业服务

(一)完善就业服务政策。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不断完善就业服务政策,并适当向高校毕业生倾斜。切实抓好政策落实,对符合条件吸纳高校毕业生的社区服务类企业及时足额兑现吸纳就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各项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城乡社区服务领域创业,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鼓励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免费场地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领域灵活就业的,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保障社区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的权利。

(二)强化职业培训服务。从社区治理的角度出发,强化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要注重对到社区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开展以工代训、岗位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各类培训,提升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能力和本领。要根据社区服务实际需要,重点围绕“互联网+”健康、养老、托育、家政等领域组织专项培训,有针对性地提升技术技能水平,尽快适应社区工作。

(三)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大力支持城乡社区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平台,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主动与城乡组织、社会服务机构建立工作对接机制,及时收集社区服务领域招聘信息,实现供需信息共享,依托线上线下渠道,为大学生搭建各类就业信息平台。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转变线下传统招聘为“互联网+就业”云招聘模式,利用本地已有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高校毕业生和社区、用人单位搭建就业平台,形成线上招聘、线下就业的常态。

(四)健全社区就业创业成长体系。要将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人才政策扶持范围,符合条件的及时落实住房、医疗、落户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进一步强化基层和实践导向,加大从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中招录(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街道(乡镇)干部力度。选树一批扎根城乡社区、建功立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典型,强化宣传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对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党员高校毕业生,各级党委和基层党组织应加强教育管理和激励关怀,对非党员的优秀人才要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引。

三、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纳入当地就业、人才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总体安排,抓好抓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这一重中之重,让社区成为高校毕业生成长新摇篮的同时,推动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互促共进。要明确责任分工,抓实抓好工作实施,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多措并举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要完善考核引用评价体系,将高校毕业生在城乡社区就业创业情况纳入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测评体系。

(二)加强就业观念引导。各有关部门要指导高校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理想信念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高校毕业生将职业选择融入国家及我省发展和社会建设,树立科学的就业观、择业观和成才观,以积极的心态,勇于到急需人才的社区基层就业。积极组织在校大学生到我省十大工业产业和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城乡社区开展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激发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热情。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打包政策服务清单进学校、进社区,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

各地要持续跟踪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特别是岗位落实情况,并形成工作总结于2020年12月25日前分别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民政厅

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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