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新能源汽车消费、服务和使用环境, 持续助力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确保 我市充换电 市场平稳有序,经市政府批准同意, 《合肥市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合政办秘〔 2023 〕 11 号)中 “ 一、支持公共充电设施运营 ” 、 “ 二、支持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换电 站、移动充电设施 服务费补贴部分) ” 两条条款 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具体标准调整为 :
延期期间( 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对接入市级平台的充换电 场站 给予 0.1 元 / 千瓦时的充换电服务费补贴 ,享受补贴的充换电运营企业收取的充电服务费上限不超过 0. 5 元 / 千瓦时 (含补贴在内)。充电运营条款单个企业奖补上限不超过 3500 万元,换电运营条款单个企业奖补上限不超过 500 万元。
特此 通告。
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汽车办)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