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经信字〔2017〕106号
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经济发展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煤炭管理局,各县(区)供电公司:
为认真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总体要求,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资源节约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制定《菏泽市深入推进工业绿动力计划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印发菏泽市深入推进工业绿动力计划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10.16.docx
菏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