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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工信厅关于印发《2022年邮储银行杯 “创客中国”暨“创青春”青海省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来源: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2-07-06

适用地区:青海省

浏览量:2098

关键词:

各市(州)工信局、财政局、团委,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中小企业“窗口”服务平台: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函〔2022〕108号)和团中央等部委《关于举办第九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中青明电〔2022〕6 号)文件要求,为办好2022年邮储银行杯“创客中国”暨“创青春”青海省创新创业大赛,现制定本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青海省财政厅

共青团青海省委

2022年6月27日

2022年邮储银行杯“创客中国”暨“创青春”

青海省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创新链和产业链对接,有效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函﹝2022﹞108号)《关于举办第九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中青明电〔2022〕6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青政办﹝2022﹞4号)文件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共青团青海省委决定联合举办2022年邮储银行杯“创客中国”暨“创青春”青海省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为做好大赛各项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大赛目的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弘扬创新创业文化,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激发全民创新创业热情,挖掘一批创新创业优秀项目,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打造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助力我省“四地”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大赛主题

汇聚创新力量 点亮创业梦想

三、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

(二)主办单位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共青团青海省委

(三)承办单位

各市(州)、园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团委,各院校团委,青海经信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青海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各“窗口”平台、青海青年创业园及各分园。

(四)组委会

大赛设立组委会,由主办单位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主任,成员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下设组委会秘书处负责大赛日常工作,组委会秘书处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发展局。

(五)评审委员会

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面向科研机构、院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邀请相关领域行业内具有高级职称、较高知名度、研究领域综合性较强的专家学者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和指导等工作。大赛初审、区域赛、决赛评审专家从评审委员会成员中随机抽取。

四、赛事范围、类别及参赛条件

(一)赛事范围

大赛围绕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及我省“四地”建设目标,突出“原始创新”“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协同创新”理念,聚焦我省工业和信息化“十四五”规划中的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新材料、冶金、绿色建材、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军民融合、节能环保、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等支柱产业、传统产业、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领域的技术及商业模式的创新与突破,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省内优秀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参赛。

(二)赛事类别

大赛分主体赛和校园赛。其中主体赛分为企业组和创客组两个组别,获得往届国家、省级各类创业创新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可重复参加本届赛事。校园赛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省内各院校分别举办校园赛。

(三)参赛条件

1.企业组参赛对象及条件

(1)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专利技术,无知识产权纠纷;

(3)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或已实际生产,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和社会效益;

(4)企业和法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2.创客组参赛对象及条件

(1)参赛团队核心人员不少于2人,团队及成员无不良信用记录;

(2)参赛项目的创意、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五、赛事安排

大赛分为宣讲报名、比赛和赛后跟踪三个阶段。

(一)宣讲报名阶段(6-7月)

宣讲报名阶段包括赛前宣传、巡回宣讲培训、线上报名和初审三个环节,由青海经信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

1.赛前宣传。采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结合方式,加强自媒体宣传力度,对大赛进行广泛宣传。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组织召开大赛动员会,明确赛事任务分工,确保赛事有序开展。

2.工作动员。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各主办、承办单位、新闻媒体及有关单位召开大赛动员会,明确主承办单位任务分工,分配报名任务,确保大赛顺利实施。

3.宣讲培训。由各市(州)、园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安排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各“窗口”平台组织当地企业和创客进行赛前宣讲培训;各院校团委组织校内宣讲培训;青年创业园组织省内创新创业基地入驻企业宣讲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含大赛方案解读、报名流程演示、项目计划书撰写辅导、项目路演技巧、现场互动交流等。

4.赛事报名

(1)各市(州)、园区工信部门以属地中小企业和创客为重点,鼓励企业和创客报名参赛,由所在地“窗口”平台协助报名工作;各市(州)团委组织本地区创业创新基地内创新创业团队报名参赛,由青海青年创业园各分园协助报名工作;各院校团委组织校内创新创业基地团队和创客报名参赛。具体报名项目数分工见《大赛报名参赛项目安排表》(见附件3)。

(2)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均可通过青海省创新创业大赛官网(http://www.qh96868.cn/)注册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参照大赛报名流程(见附件9)。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

(3)有服务和合作意愿的大型企业、投融资机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可通过大赛官网报名,经线上审核通过后,作为大赛合作单位,参加大赛区域赛和决赛,通过组委会和承办单位对接,充分发挥技术、资本、市场等资源优势,促进产融对接、孵化落地和成果转化等。

(4)报名截止日期:7月30日

5.项目初审。承办单位收集大赛项目资料,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项目初审,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7人。项目初审模式采用封闭式评审,通过考察项目创新性、可行性、市场分析、策划书编制等,对报名项目资料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通过初审的项目名单将在大赛官网公示5个自然日。

(二)比赛阶段(7-9月)

1.赛前辅导。为提升参赛项目质量和选手参赛水平,由承办单位组织优秀大赛导师及赛事辅导团队,对通过大赛初审的企业和创客项目进行云上分享、交流、互动。

2.区域赛。根据项目初审结果,按照项目比例,各市(州)、园区报名项目数量达到20个,可单独申请举办区域赛;若各市(州)、园区项目数量不足20个,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协调组织举办联合区域赛。区域赛采用项目路演形式,采用“5+5”互动答辩(即每个参赛项目展示5分钟,与评委互动5分钟)模式,主要考察项目创新性、可行性、市场分析、策划书编制等,通过专家评审,按排名及区域赛晋级比例晋级决赛(具体要求按区域赛方案执行)。区域赛项目晋级数量取决于初审通过项目数占全省项目总数比例。区域赛晋级项目在大赛官网公示5个自然日。

3.校园赛。根据报名及初审情况,确定校园赛举办的场次及地点。校园赛采用公开路演形式,通过网络平台直播,采用“5+5”互动答辩(即每个参赛项目展示5分钟,与评委互动5分钟)模式,主要考察项目创新性、可行性、市场分析、策划书编制等,通过专家评审成绩排名晋级决赛,晋级数量取决于初审通过项目数占全省院校项目总数比例。晋级项目在大赛官网公示5个自然日。

4.决赛。决赛采用公开路演形式,通过网络平台直播,采用“5+5”互动答辩(即每个参赛项目展示5分钟,与评委互动5分钟)模式,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现场评分,按照参赛项目得分高低,评选企业组、创客组金、银、铜奖及优胜奖。决赛获奖项目在大赛官网公示5个自然日。

(三)赛后跟踪支持阶段(10-12月)

1.国赛推荐。推荐决赛优秀项目参加2022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第七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2.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获奖企业和有实施主体的创客可申请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扶持。

3.政策支持。符合青海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的,优先列入青海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并进行认定。推荐企业、创客参赛且获得省级金奖或入围全国前50强的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在申报省级小型微型示范基地时适当放宽条件。

4.宣传推广。通过大赛官网、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及相关媒体、网络等,对具有示范性、创新性、可复制、带动作用显著的企业和创客进行宣传推广。

5.平台支持。入围大赛决赛的企业和创客可入驻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数字小微企业孵化基地,可享受“三免”(水、电、宽带)等优惠政策,并提供政策咨询、成果转化等服务。

6.融资支持。推荐银行、融资服务机构、大企业为获奖企业和创客提供融资需求对接、产融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等对接和服务,集聚带动各类投融资机构为参赛企业和创客提供多元化服务。

7.数字化赋能。由青海经信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组织专业服务机构,为获奖企业提供数字化赋能和企业上云等相关服务,并享受适当优惠。

六、赛事奖金

(一)决赛奖项和奖金设置

一等奖2名,企业组、创客组各1名,奖金各8万元;

二等奖4名,企业组、创客组各2名,奖金各6万元;

三等奖6名,企业组、创客组各3名,奖金各4万元;

优胜奖8名,企业组、创客组各4名,奖金各2万元。

(二)优秀组织奖

按照赛事动员、组织和项目获奖情况,评选大赛优秀组织奖,并在决赛现场进行授牌奖励。

七、措施保障

(一)组织保障。各市(州)、园区工信部门、团委要切实提高认识,围绕大赛主题,精心组织企业及创客积极参与大赛,认真做好前期宣传、培训创业辅导等工作,并做好大赛期间疫情防控和保障工作。

(二)经费保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在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对大赛经费给予重点保障。

(三)服务保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各“窗口”平台、青海经信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青海青年创业园各分园等服务机构要积极做好大赛的支撑和服务。请各组织单位于2022年6月30日前,确定1-2名大赛联络人员,并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4),将加盖公章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h6336364@126.com。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组织落实。各市(州)、园区工信、财政、团委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精心组织企业和创客积极参与大赛。各单位加强沟通,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领域优秀项目的发掘和推荐工作。要充分挖掘各方资源,以本区域内院校、科研院所、创业孵化基地、优秀中小企业为重点,分别组织既能体现我省参赛水平,又能突显我省产业发展特色的参赛项目报名参加大赛。

(二)高度重视,扩大影响。各市(州)、园区工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赛前动员、赛中展示和赛后成果的宣传,扩大大赛的影响力。同时进一步加强与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的合作,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强化对大赛的整体宣传效果。

(三)遵守规则,公平公正。大赛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赛事全程将邀请相关公证处进行公证。赛事邀请的专家评委和参赛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评委分数公开透明,对于违反大赛要求的专家评委,取消其评审资格。对于重复申报、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企业和创客,取消参赛资格。

(四)加强服务,积极引导。承办方要加强优秀企业和创客后续跟踪服务,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重点帮助解决创新创业和发展中的产融对接问题。对成长快、潜力大、模式新的优秀企业和创客要及时宣传,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发展。

九、联系方式

(一)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联 系 人:刘淑娇

联系电话:0971-6150716

地   址:西宁城西区文景街国投广场11楼1132室

(二)大赛承办单位

1.青海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经信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璐

联系电话:0971-6168004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虎台二巷16号3楼311室

2.青海青年创业园

联 系 人:张燕

联系电话:0971-8062135

地   址: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经四路26号10号楼211室


附件:

附件:1.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附件:2.大赛组织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3.大赛报名参赛项目安排表

附件:4.大赛联络员报名回执

附件:5.大赛法律声明

附件:6.大赛参赛承诺书

附件:7.大赛企业组计划书封面提纲

附件:8.大赛创客组计划书封面提纲

附件:9.大赛参赛注册报名流程

附件:10.大赛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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