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建设,推动“双创”升级,扶持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施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5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枣政发〔2017〕24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枣政办发〔2013〕38号)等文件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修订了《枣庄市实施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项目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4月15日--5月6日
电子邮箱:rsjycj@163.com
电 话:0632-3341282
联系地址:薛城区民生路366号市人社局310房间
附件:《枣庄市实施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项目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