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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信委发布组织开展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云南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8-02-26

适用地区:云南省

浏览量:189

关键词: 其他

涉及项目 >>>>>>>>>>>>

  • 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

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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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科研项目

申报状态: 已结束

支持方式: 资质荣誉|税收减免

申报时间:2018.02.07-2018.03.09

主管部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各州、市工信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8〕46号)要求,拟在全省遴选一批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推荐上报工信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试点示范内容包括5类领域10个方向,围绕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方面,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从提升服务供给、加快服务创新和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着力。

二、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申报主体。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实力和融合创新能力。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积极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自愿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填写《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和《申报项目详细介绍》(见附件),并围绕申报书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补充,提供的证实性材料包括荣誉证明、研发能力证明、主营业务收入、专利、标准、知识产权等复印件。申报主体所申报的项目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提供参评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签署申报主体责任声明。

(三)择优推荐。州、市工信委对范围内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优先推荐知识产权运用工作开展好、具有良好的技术服务实力和融合创新能力的单位,出具初步意见,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推荐上报我委。我委按照工信部要求,遴选推荐10个试点项目上报工信部。

三、相关要求

(一)鉴于本次项目组织时间紧、任务重,各州、市工信委,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单位进行申报,并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材料完整、真实、准确。

(二)请州、市工信委于3月5日前,将初步意见和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光盘(一式两份)送省工信委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处。逾期未收到纸质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三)《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和《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可从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网站(http://www.ynetc.gov.cn/Item/17678.aspx)下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蒋玉梅0871-63518162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永安路37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邮编:650011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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