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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廊坊市人社局关于拟拨付一般企业稳岗返还资金的公示(第四批)

政策来源:廊坊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04-03

适用地区:河北省廊坊市

浏览量:239

关键词: 其他

根据《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廊坊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廊人社发〔2020〕15号)精神,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经对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和平路证券营业部等635家企业稳岗返还资金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拟拨付返还资金8253713.64元,现将企业名单及享受返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4月1日—4月7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316-2227772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19号


附件:企业名单.xls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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