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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贵州省高层次留学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评选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2020-03-27

适用地区:贵州省

浏览量:495

关键词: 技术需求/人才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及中央在黔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留学回国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留学人员为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十二个特色农业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层次留学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27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贵州省高层次留学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留学人员主持或参与的大数据、大生态、大健康、新材料、装备制造、高效山地农业、文创旅游等领域已经立项的创新项目或正在实施的创业项目。

二、资助类别与考核要求

(一)项目类别

1.重大项目:申请人参与的正在实施中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重点项目、国家重大技术改造/创新项目,或申请人主持的正在实施中的国家科技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或者投资总额大于500万元以上的创业项目。

2.优秀项目:申请人主持的正在实施中的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除省科学技术基金一般项目外)、省级技术改造项目或其他省级技术创新项目;或者投资总额大于300万元以上的创业项目。

3.启动项目:申请人主持的正在实施中的市(厅)级(包括厅级科研院所、院校、医院)以上并具有较好应用前景的创新项目;或者投资总额大于100万元以上的创业项目。

虽未立项但具有突出发展潜力的创新项目,能完成相关考核要求的也可申报。

(二)考核要求

项目考核期为两年,考核期满后,项目申请人取得以下业务成果:

1.重大项目:创新类项目需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被SCI一区期刊收录1篇)、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少于1个、申请国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不少于2件、培养人才3-5名。创业类项目需实现营业收入500万元/年以上、纳税30万元/年以上、安置就业人数30人/年以上(轻资产类企业10人/年以上)。

2.优秀项目:创新类项目需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被SCI二区期刊收录1篇)、获得省级科研项目不少于1个、申请国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2件、培养人才2-3名。创业类项目需实现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年、纳税20万元以上/年、安置就业20人/年以上(轻资产类企业7人/年以上)。

3.启动项目:创新类项目需在SCI或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获得省厅(市)级科研项目不少于1个。创业类项目需实现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年,纳税10万元以上/年,安置就业10人/年以上(轻资产类企业5人/年以上)。

项目能产生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考核指标可适当调整。

三、资助金额

重大项目一次性资助30万元,优秀项目一次性资助20万元,启动项目一次性资助10万元。

四、申请条件

留学人才择优资助项目的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创新类(在科研单位、高校、医院从事科研工作或在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1、具有中国国籍,思想政治表现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3、来黔工作时间不超过2年,即2018年4月1日后来黔工作;

4、用人单位全职引进,并受聘时间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之后。

省内相关单位在职人员赴国(境)外进修学习1年以上的,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思想政治表现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博士学位;

3.进修回国时间不超过2年,即2018年4月1日后回国。

(二)创业类(创办企业)

1.思想政治表现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在国(境)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3.申请人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最大自然人股东,且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50%以上;

4.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企业注册已满1年但未超过3年,即2017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在黔注册的企业;

5.企业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香港、澳门、台湾来黔创新创业的人员,参照上述要求进行申报。

五、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由项目申请人自愿申报,填写贵州省高层次留学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准备相关佐证材料送所在单位审核。

(二)单位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项目、申请人来黔时间、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是否真实、申报人及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申报项目是否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申请人是否违反兼职取酬、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情况进行核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项目及申请人不存在上述情况。

(三)审核报送。各地各相关单位汇总审核后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六、材料报送

(一)市州/省直部门需报送材料

项目一览表。项目一览表(见附件1)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纸质版要求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二)所在单位需报送材料

1.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进行审核,并提交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材料1份。

2.审核情况说明。应说明所在单位核查后申报人及申报项目是否存在第五点第二条的情况。

3.工作时间证明或工作协议。

(三)个人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贵州省高层次留学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申请表》(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单独胶装,附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

2.佐证材料(需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非公单位需同时加盖推荐市州或部门公章)

创新项目:①项目综述(要求与《贵州省高层次留学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申请表》中的“申请资助项目名称及研究课题简介”栏一致,1000字左右);②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学历认证;③职称证书;④国外创新创业证明材料;⑤项目申报人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⑥依托项目立项通知、立项书、申报书及项目成果和成效;⑦获奖证书;⑧专利证书;⑨相关论文;⑩其他项目或成果等。

创业项目:①项目综述(要求与《贵州省高层次留学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申请表》中的“申请资助项目名称及研究课题简介”栏一致,1000字左右);②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③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学历认证及国外就业创业证明;④获奖证书;⑤企业营业执照;⑥出资证明;⑦企业章程;⑧2019年度企业财务报表;⑨企业纳税证、交纳职工社会保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⑩其他材料。

推荐单位报送材料及个人申报材料中的佐证材料,一并用A4纸按先后顺序单独胶装成册,并制作封面及目录,标注页码(佐证材料模板见附件4)。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各地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留学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要求,通过开展高层次留学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评选,激发广大留学人才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热情。

(二)扎实有序做好项目推荐工作。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将《通知》转发至有留学人员工作的单位,用人单位要积极组织、支持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申报。通过评选,充分发挥留学人才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作用。

(三)择优资助项目不可重复申报。按照不重复资助的要求,已获得过留学人才资助的项目或个人不得再申报。

(四)按时按要求报送材料。申报材料请于2020年4月17日前报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服务局(项目申请表及一览表电子版请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或者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王海英

电    话:0851-86860828(传真)

邮    箱: 576633411@qq.com

联系地址:贵阳市毓秀路27号省人才市场大楼6楼602室

 

 附件:

留学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申请表(定稿).docx

2020年度贵州省高层次留学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申报项目一览表.xlsx

承诺书模板.doc

择优资助项目佐证材料模板.doc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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