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各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量科学(测试技术)研究院(所),各国家专业计量站,中国计量协会:
为规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行为,推动提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工作质量、能力和服务 水平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 2019 〕 38 号),市场监管总局 定于 202 5 年 8 月至 11 月开展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市场监管总局依法授权 或进行能力确认 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二、检查依据
(一)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抽查 “双随机”工作实施细则 》 ;
(二)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 ;
(三) 《 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 》 ;
(四)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 》 ;
(五)相关计量技术规范。
三、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制度建设、能力建设、行为规范、数据证书等 4 个 方面。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行为: 擅自更换、封存、停用、注销、破坏计量标准; 出具虚假、不实证书或者报告 ; 未建计量标准、违反计量技术规范、指派不满足工作要求的人员 ,擅自超过能力确认或者 授权 的 期限、范围开展 相关计量 检定、型式评价 等任务 。
四、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机构自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五、检查要求
(一)检查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开、协同推进的原则, 现场检查 采取随机抽查 的 方式,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 20% 。
(二)检查工作由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组织,中国计量协会协助落实。
(三) 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要高度重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于 8 月 15 日前通过市场监管总局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管服务系统”报送自查情况。 使用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可在系统页面上点击 “在线客服”或者拨打 010-56738666 电话咨询。
(四)被抽查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积极配合抽查工作,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按期完成整改。对 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暂停开展相关授权范围的检定、测试活动。
(五) 市场监管总局 将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对于涉企监督检查结果,将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联系人:计量司 徐战菊 010-82261847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 5 年 8 月 6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