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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科技局发布推荐充实南通市科技创新创业导师团的通知

政策来源:南通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8-02-13

适用地区:江苏省南通市

浏览量:521

关键词: 创新创业

各县(市)区、各省级以上高新区科技局,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通州湾江海联动示范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行业专家优势,指导、帮助我市创新创业青年有效实现创业之路,全面提升我市创新创业水平,现面向全市招募一批创新创业导师,进一步充实我市科技创新创业导师团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导师人选的基本要求

1.具有成功创新创业经历和良好公众形象的企业家及企业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

2.天使投资机构、风险投资机构、金融机构投资负责人;

3.各类孵化器、众创空间、科技服务机构中具有创新创业辅导服务经验的专业人员;

4.高等院校中从事创新创业教学、研究的专家学者或参与创新创业的优秀教师;

5.知识产权、经济金融、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工商税务、法律等领域的专家学者;

6.党政机关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中精通创新创业政策的专业人员;

7.愿意帮助和支持创新创业事业,愿意提供创新创业服务,热心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乐于分享创新创业经验的人员。

二、导师主要工作内容

1.立足本级或所在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辐射全市,积极承担对创新创业者的帮扶责任,为有创新创业意愿或处于创新创业初期的各类创业人员提供项目策划、开业指导、项目评估、市场分析、经营管理、融资贷款、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

2.根据实际需要,推荐作为嘉宾参加南通电视台定期播出的“通创荟”电视专题栏目,现场指导会诊、融资对接、落地发展等;

3.积极参加“通创荟”系列创新创业活动,以创业讲座、经验分享、指导咨询、项目推荐、融资对接等方式参与活动,指导创新创业;

4.受聘为“创新南通”平台专家,线上为全市创新创业者提供咨询服务;

5.对优秀创新创业项目以一定的协议方式进行一对一帮扶、指导,促进快速成长。

三、聘任管理

市科技创新创业导师由个人自荐或各县(市)区科技局征求个人意见后进行推荐,市科技局进行审批,并以市科技局名义颁发聘用证书,聘期一般为2年,聘期结束后根据需要进行续聘或解聘。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组织市科技创新创业导师团作为年度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重要举措,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积极推荐,切实把创新创业经验丰富、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积极、热心创新创业服务的企业家、投资人、专家学者、专业人员推选出来。各县(市)区科技局推荐3人以上、各省级以上高新区科技局、通州湾江海联动示范区经发局推荐2人以上,苏通科技产业园经发局推荐1人以上,其他各有关单位推荐人数不限。

请各单位安排自荐或推荐人选认真填写《南通市科技创新创业导师报名表》(见附件),并于2018年3月8日前将纸质材料送或寄至市科技局区域创新处,电子文本及推荐导师的照片(半身)发至电子邮箱。

地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产研院1号楼421室,邮编:226017;联系人:莫浩浩,电话:55018905,电子信箱:ntcxcyfw@163.com。


附:南通市科技创新创业导师报名表.doc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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