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通> 政策资讯> 详情

淄博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推荐2022年度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政策来源:淄博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2-05-18

适用地区:山东省淄博市

浏览量:146

关键词:

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科工信局、经开区工科局、文昌湖区经发局: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申报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分配及申报条件

本年度申报项目限额推荐,各类项目名额拟分配如下:

(一)基础研究项目(须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2项。

支持龙头骨干企业牵头,与省内重点高校院所深度合作,针对我省近三年已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开展基础研究成果的验证、转化。企业与高校院所双方须就应用基础研究成果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合同等)。单项资助额度最高60万元。

(二)科技创新基地项目

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和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项:支持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和产业支撑作用,能为产业发展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分析测试等高质量服务的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和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单项资助额度最高200万元。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3项:支持具有较强孵化能力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含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单项资助额度最高100万元。

(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

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和科技帮扶项目(科技帮扶项目须有我省科技特派员参与实施)2项:聚焦区域特色产业,支持公益属性明显、引导带动作用突出、惠及人民群众广泛的,由省内龙头企业、高校院所牵头,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科技帮扶项目。单项资助额度最高100万元。

(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项目(仅限于高新区):7项。

支持自创区内龙头企业、创新平台、高校院所等联合申报,带动自创区产业集群发展、促进自创区一体化发展的项目,单项资助额度最高1000万元。支持高新区2021年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单项资助额度最高300万元。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

1、本次申报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进行,项目负责人登录个人申报账号(登录网址为http://cloud.sdstc.gov.cn)后,找到“网上大厅--项目--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等内容,全部填写完毕后由企业管理账号审核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2、请申报单位务必于5月23日前登录云平台完成申报书在线填报并提交到主管部门,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二)区县推荐

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作为二级审核部门,根据支持方向和条件,择优遴选优质项目,于5月24日前在系统中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审核确认后提交至市科技局,并形成书面推荐意见(由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扫描PDF),连同项目推荐汇总表(各类别分别排序、盖章扫描及电子版)一并发送至市科技局邮箱。市科技局统一审核通过后提交省科技厅。

(三)纸质材料

为减轻申报负担,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项目立项计划下达后,立项项目需提供全套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归档保存,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否则省厅将取消立项资格。

三、形式审查要求

请各区县科技部门严格把关,做好形式审查、项目排重工作。

(一)同一单位、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1个项目,且在申报时无在研中央引导资金项目。

(二)根据《省科技计划限项申报规定》,有2项以上(含2项)在研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

(三)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已申请或已获得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四)企业牵头的项目总投入中应有2倍以上于引导资金的自筹资金,优先支持自筹经费投入比例高的项目。

(五)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具体实施周期在项目立项时明确。

(六)项目立项后实际资助额度低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申请单位自筹补齐。

(七)省对市绩效目标考核将作为明年推荐限额的重要依据,请重点审核申报单位项目实施能力和经济、社会效益指标实现能力,拔高标准、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确保项目立项后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八)认真落实《关于建立财政涉及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19]11号)要求,各区县加强与当地财政、生态环境、节能等主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征集相关部门意见后推荐无异议项目,确保推荐项目的申报企业符合财政资金支持范围。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申报项目受理后,在立项评审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材料。

(二)各区县科技部门作为项目推荐单位,负责组织辖区内项目申报、审查推荐、立项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和验收等工作;要高度重视,对照各类别项目的申报条件和要求,深入挖掘优质项目,指导企业如实认真填写申报书,把关申报材料质量,认真做好项目组织、推荐论证、合同签定等工作。

(三)省、市科技部门在项目申报、评审等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项目申报、立项等代理服务工作;不提倡、不建议申报单位有偿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中介服务。请申报单位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人才与成果科 0533-3178947

技术咨询:科技云平台技术支持   0531-51751080

邮箱:zbkjjrcycgk@zb.shandong.cn


附件:省对市绩效目标分解表.pdf

淄博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18日

项目日历

已入库项目
3876

政策订阅

第一时间为您推送关系的政策

政策匹配

148家企业
成功匹配政策

政策解读

深入分析解读政策
2065

每日一听

每日推送10分钟政策音频

联系我们
  • 服务热线:4006-0531-77       双创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营咨询:0531-88873003
  • 技术支持:0531-88873113    邮箱:zhenghe@zhenghe.cn
  • 监督举报邮箱:zhjbyx@zhenghe.cn
  •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3区5号楼17层
  • 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3区5号楼17层
微信二维码
APP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