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烟财企〔2018〕5号)、《关于做好2021年市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烟工信创〔2021〕6号)等文件要求,市工信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21年市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县级工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项目初审、第三方中介机构评审、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审定等程序,最终确定了2021年市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48个,现将48个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22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实名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信局反映。
联系电话:0535-6243879;传真:0535-6288388
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