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赣江新区经发局:
为持续引导全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不断提升发展质量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根据《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赣工信企业字〔2019〕340号)的规定,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集中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凡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具有突出的核心业务和专业化水平,或精良的产品和精准的服务,独特的工艺、配方、原料,创新的技术、管理、商业模式等鲜明特征,达到《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四条要求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获认定的2017年、2018年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除外)。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登录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www.jxciit.gov.cn)首页下方在线办事系统中的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系统,点击进入系统进行企业注册,以注册的账号和密码进入系统按要求填报提交有关资料。
(二)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赣江新区经发局以分配的管理员账户登录系统,查看本地网报企业资料,并在向有关企业或企业所在县区主管部门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基础上,进行网上审核推荐,然后由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审核纳入企业评价库。
(三)网上申报认定系统对入库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自动评分,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根据系统评分结果,结合认定计划择优筛选相应数量企业,查询信用纪录,并征求厅内相关行业处室和企业所在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赣江新区经发局意见(必要时组织实地核实),提出入围名单交有关会议审定后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发文认定。
三、相关要求
(一)认定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具体举措,对于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路子,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获得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将按《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给予政策扶持。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各地申报推荐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严把审核关、质量关,切实把本地具有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上来。企业填报资料要确保客观真实,申请表所列数据和陈述情况应有附件佐证材料支撑,经得起推敲审核。
(三)请各地收到通知后抓紧组织开展申报工作。企业申报从即日开始,11月20日截止,主管部门审核推荐自11月12日开始,11月27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企业申报中遇到问题可拨打申报系统上公布的所在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赣江新区经发局有关负责人咨询电话,也可通过查找手机号15070400105加入全省专精特新企业申报交流微信群或加入QQ群308237155咨询。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联系人:曾伟,电话:0791-88916357。邮箱:qyfz2013@126.com。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