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我省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试点企业自查督导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了解企业自查开展情况,10月15日至18日,省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四个由成员单位组成督导小组分别对抚州、宜春两个试点市10个市县区进行了企业自查情况专项督导。
此次督导工作主要是对企业自查情况和层级督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综合评价。督导采取:一是听取相关部门与单位汇报,了解各地各单位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等工作情况;二是查阅各环节工作文件资料,查看人员经费落实及工作台账建立等情况;三是实地查看检查场所,检查仓内“单薄”纪录是否齐全,库区环境是否整洁有序,各类设施是否齐整等;四是及时反馈督查发现的问题,就督导情况与各单位各部门开展“面对面”反馈;五是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并就督导的问题与各单位进行沟通交流,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江西省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