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按照省工信厅工作部署,现开展2022年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企业申报和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为在滨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行为,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资信等级。
(一)认定条件:
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条件按照《工作指南》规定执行。
(二)培育条件:
1.企业具有自建研发机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5人。
2.在所处行业技术领域里,企业目前获得的有效自主授权专利不少于5项,其中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或软件著作权不少于5项。
3.2021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30万元。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认定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按要求编写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
(二)申报培有企业填报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
(三)涉密企业须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信息安全。
三、工作程序
(一)企业申报。各县(市、区)工信局,各市属开发区经发局应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省属及中央驻鲁企业按属地申报。
(二)初审推荐。各县(市、区)工信局,各市属开发区经发局要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公示认定和入库培育。经专家综合审查论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认定;对符台培育条件的纳入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库。
四、有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工信局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于2022年6月1日前将推荐文件、汇总表、申报材料(纸质版二份、PDF版刻光盘二份),汇总表Excel版发电子邮箱,报送至市工信局科技与产业政策科。
联 系 人:宋欣
联系电话:2215101
电子邮箱:bzkjycyzck2021@163.com
附件:
1.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pdf
4.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推荐汇总表.xlsx
5.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企业推荐汇总表.xlsx
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