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30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枣政发〔2019〕4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4月15日--5月6日
电子邮箱:rsjycj@163.com
电 话:0632-3341282
联系地址:薛城区民生路366号市人社局310房间
附件:《枣庄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