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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社厅印发《2019年度吉林省创业项目、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省级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省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省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申报指南》的通知

政策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2018-09-30

适用地区:吉林省

浏览量:1366

关键词: 创新创业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2019年度吉林省创业项目、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省级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省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省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遵照落实。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18年08月30日

附件:

2019年度吉林省创业项目、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省级职业技能实训基地、

省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省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申报指南

为做好2019年度吉林省创业项目和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省级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省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省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的申报工作,特制定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创业项目

1.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补助。用于对依法注册的各级政府、省内高校和企业创办的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给予支持。申报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需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且正在运营,能够发挥带动作用。有明确的创业企业孵化周期,建立相应的准入和退出制度,具有连续滚动孵化功能;

(2)为创业者提供免租或低租金、低费率的创业场所,具备形成企业创办、成长、出园、滚动孵化功能的创业实体;

(3)园区场地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入驻创业企业20户以上,能带动50人以上就业,并与劳动者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纳税的企业。

2.创业能力提升补助。用于对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的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创业师资和高层次人才管理人员国内(外)培训补助(就业专项资金给予培训补助的,不重复支持)。

3.创业活动补助。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大中专院校组织开展的创业创新项目征集与推介、创业宣传、创业竞赛(不含奖励资金)、创业就业大型招聘会等创业活动,视规模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补助。

(二)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

用于对依法注册的企业、事业或其他法人单位创办的创业实训基地给予支持。对高校、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离岗或兼职创办的创业创新实训基地,引领和带动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优先予以支持。申报创业创新实训基地项目需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创业培训、实训场所和设施设备,实训场所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

2.必须具有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团队、孵化企业等功能。有相应的创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实训指导师资队伍;

3.提供相应的实训实践平台,每年培训人数达到300人以上或大学生100人以上。

(三)省级职业技能实训基地

在省内选择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技能人才需求强劲的地区,依托省内公办和民办的高等院校、技师学院、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建设一批职业技能实训基地。重点支持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建设。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期二年。申报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

2.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培训场所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

3.年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规模达到1000人以上;

4.具有与3—5个经济发展急需、短缺技能人才教育培训特色专业(职业)相匹配的实训装备;

5.有满足教育培训需要的稳定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为1:16—1:20;

6.与5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

7.近几年国家和省相关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能够按规定期限完成,并在接受各级审计过程中没有出现严重问题。

(四)省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

依法成立的普通高等院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设立了内部培训机构的家庭服务企业(单位)及巾帼家政服务机构。申报省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应符合以下条件:

1.培训场所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

2.年培训规模不少于1000人次,培训合格率达95%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达80%以上。

3.有满足教育或培训所需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其中,高等院校高级职称的教师占师资总数的15%以上;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占师资总数的15%以上。

4.与5家以上家庭服务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5.近几年国家和省相关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能够按照规定期限完成,并在接受各级审计过程中没有出现严重问题。

(五)省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

是指返乡下乡的企业(组织或个人)在乡(镇)地域内创办一定规模种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经济实体,并带动一定数量的入驻企业(农户)和农村劳动力就业。申报省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应符合下列标准和条件:

1.生产生活基础配套设施健全,符合安全、环保等要求;

2.基地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

3.入驻企业(农户)达到30户以上;

4.带动就业人数100人以上;

5.入驻企业需与劳动者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纳税;

6.对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基地,省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二、申报时间和流程

(一)申报时间

自申报指南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10日17:00止。

(二)申报流程

1.中省直创业项目和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分别向省人社厅、财政厅申报材料。其中,省内高校创业项目须经省教育厅备案;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须经所属地人社局、财政局审核备案。

2.各市(州)、县(市、区)创业项目应由同级人社局、财政局共同组织专家评审后,按照吉财社〔2017〕456号文件要求,对项目单位提出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并联合行文,报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备案。

3.省级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由各地、省直有关部门按程序评审后申报。各市(州)、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联合行文择优申报;省直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按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申报。

4.省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由各市(州)、县(市人社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踏查、确认,形成报告上报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

5.省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经县(市、区)人社局、财政局同意后,形成完整报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同时报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6.获得过上一年度财政资金补助的单位,需将上年度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含结余情况),随项目申报材料一同上报,书面材料需盖单位公章。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按时限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人社厅相关业务处(室)、省财政厅,逾期则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一致的原件扫描件),申报材料内容请到省人社厅网站公告栏(http://hrss.jl.gov.cn/)查询或下载。

(三)各地人社局、财政局要严格把关,组织建立项目库,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可行性负责。

(四)创业项目主要支持创业潜力大、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的项目,通过创业培训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创业活动提升创业者创业技能和素质;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必须结合我省和本地的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同时要向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领域等倾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地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示范作用,更好服务于经济发展。

(五)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必须以提高实训装备水平,完善实训功能,深化职业技能实训基地与企业开展技能人才培训的合作,提高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宗旨。

(六)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当地区域环境、产业发展、民生发展实际,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绿色环保,具有反映全省区域、人口、地理和发展水平等特点,有推广示范价值。

(七)申报单位必须对所申报的创业项目、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省级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省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省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进行可行性研究,明确资金使用计划,提出资金使用绩效目标,报同级人社部门。

(八)申报单位应自2014年以来,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对项目执行进度慢、结余资金规模较大以及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单位,削减或取消资金支持。

1.创业项目、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

联系人:王英泓

电 话:0431-88690681 电子信箱:3081648838@qq.com

报送材料地址:吉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A座1511室)

2.省级职业技能实训基地

联系人:张 宇

电话:0431-88690626 电子信箱:215658490@qq.com

报送材料地址:吉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A座908室)

3.省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

联系人:蔡宏伟

电话:0431-88690920 电子信箱:1317025515@qq.com

报送材料地址:吉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A座806室)

4.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

联系人:郑颂宇

电话:0431-88690826 电子信箱:184466152@qq.com

报送材料地址:吉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B座708室)

5.省财政厅联系人:邵志强

电 话:0431—88550669

 

附件:

1.2019年度吉林省创业项目申报材料.zip

2.2019年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认定申报材料.zip

3.2019年省级职业技能实训基地项目申报材料.zip

4.2019年省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申报材料.zip

5.2019年省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申报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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