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项目 >>>>>>>>>>>>
各县区科技局:
为促进科技成果在菏泽市落地转化,支持菏泽市创新发展,根据《山东省支持菏泽市技术转移补助资金实施细则》(鲁科字〔2019〕78号,以下简称《细则》),决定开展2020年度山东省支持菏泽市技术转移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适用范围
2020年度菏泽市企业开展的符合补助条件的技术转移活动。
二、申报条件
申报补助资金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菏泽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作为委托方或受让方,与非营利性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或技术转让合同,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并已实际支付相关技术交易费用(以自然年度内银行到账额为准);
3.通过技术转移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地在菏泽市;
4.技术来源清晰,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三、申报材料
1.补助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0年度1-12月,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复印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复印件、与技术合同相对应的技术交易发票和银行进账单等财务凭证复印件;
4.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其中,技术合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和财务凭证,要一一对应装订。
四、工作要求
请各县区科技局加强政策宣讲解读,周密组织申报工作,严格审查申报材料,按规定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补助资金,并于1月22日前,将推荐意见、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法规科
联 系 人:刘文慧
联系电话:0531-5191181
邮箱:hzkjjfgk@hz.shandong.cn
附件:
菏泽市科技局法规科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