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聊财社〔2019〕70号)规定,现对拟发放市本级一次性创业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至4月3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8288783
聊城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根据《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聊财社〔2019〕70号)规定,现对拟发放市本级一次性创业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至4月3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8288783
聊城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