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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科技局发布组织申报2018年新建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政策来源: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18-12-18

适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浏览量:384

关键词: 其他

涉及项目 >>>>>>>>>>>>

  • 山东省重点实验室

山东省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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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科研项目

申报状态: 已结束

支持方式: 资质荣誉

申报时间:2019.01.03-2019.01.17

主管部门: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各区市科技局: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18年新建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附件)要求,现组织申报2018年新建省重点实验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严格按照省科技厅通知中明确的重点领域指南推荐。拟推荐的重点实验室须符合《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重点参照以下标准:

1、拟申报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人员结构合理,固定人员50人左右且不同时隶属于其他省部级创新基地。可对现有实验室研究方向、人才队伍、管理机制体制等进行充实完善,严禁拼凑人员、成果材料申报。

2、依托单位重视实验室建设,3年建设期内投入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申报时出具承诺函。经费的实际到位情况,以其每年下达的经费预算和实验室实际进账数额为依据。

3、拟申报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原则上应为已开放运行2年以上的部门或市级重点实验室。

围绕国家杰青、长江学者等国家级领军人才建设(担任实验室主任)或山东省产业发展急需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1、按照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采取主管部门论证、审核、遴选的推荐方式,请各区市严格按照条件推荐。

2、由于今年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填报时间为2019年1月3日——17日17:00,请各区市于12月28日前将推荐函和申报材料(《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报市科技局基础处。

3、通过审核的单位,按省科技厅的要求,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sdstc.gov.cn/),网上填报《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含3年建设计划)。区市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19年1月18日前提交从系统导出的申请书等纸质申请材料一式3份(其中1份盖区市主管部门的印章留存,另外2份由市科技局正式上报)。

逾期或不符合申报条件和重点支持领域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科技条件与基础处 孟霖

联系电话:85911340


附件:关于申报2018年新建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rar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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