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新各单位:
《新泰市“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泰市“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
为提升全市市场监管治理现代化水平,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根据《山东省“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山东省“十四五”药品安全规划》和《泰安市“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和关于市场监管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建立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守住底线、规范竞争、提升质量、优化环境、促进发展,构建高效有序安全的统一大市场,加快建设富强新泰、幸福新泰、美丽新泰、文明新泰、创新新泰,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为全面建成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开好局、起好步。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高标准市场体系相匹配、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初步实现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体目标如下:
1.市场主体更具活力。市场主体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目录落实到位,企业准入、准营、退出机制更加便利;政策支持体系日益完善,扶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作用彰显;监管行为规范高效,法治保障作用充分发挥。
2.市场竞争秩序更加公平。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进一步巩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有效性和约束力明显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实施。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行为更加规范,平等准入、开放有序、竞争充分、秩序规范的高标准市场体系更加完善。
3.质量发展成效更加显著。质量强县战略深入实施,质量技术基础水平进一步提升,质量诚信体系和质量基础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做大做强新泰本土品牌,自主创新、品牌突出、质量一流、带动力大、竞争力强、具有新泰特色等优势的产业集群初步形成。
4.质量安全监管更加有力。“食安新泰”建设深入推进,市食药安办职能充分发挥,党政同责、属地管理责任、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市创建成果持续巩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机制顺畅高效,“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医疗器械安全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特种设备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有效落实,双重预防体系规范运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持续加大,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全市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5.消费维权更加便捷。消费维权体系和机制进一步健全,消费投诉举报渠道更加多元畅通,商品、服务消费的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消费者知情权有效维护,消费维权社会化水平明显提高,消费环境显著优化,消费维权的便利度、满意度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要和高品质生活需求得到高效保障。
6.市场监管机制更加高效。综合监管制度日趋完善,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智慧监管手段广泛运用,多元共治监管格局加快构建。市场监管执法行为更加规范,系统联动、部门协同、政企联手、行刑衔接的机制高效运转,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匹配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加快构建。
“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重要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5年 目标数 | 属性 |
1 | 市级地方标准申报数量(项) | 3 | 预期性 |
2 | 消费投诉按期办结率(%) | 98.6 | 约束性 |
3 | 举报按期核查率(%) | 96.9 | 约束性 |
4 | 12345投诉举报处置率(%) | 100 | 预期性 |
5 | 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 | 94 | 预期性 |
6 | 公共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得分 | 83 | 预期性 |
7 | 新增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数量(家) | 70 | 预期性 |
8 | 县级千人食品检验量(批次/千人) | 5 | 约束性 |
9 | 食品抽检合格率(%) | 98.5 | 预期性 |
10 | 不合格食品处置率(%) | 100 | 预期性 |
11 | 主要食品品种食品安全追溯覆盖率(%) | 98 | 预期性 |
12 | 药品零售企业和药品使用单位纳入网格化监管覆盖率(%) | 100 | 预期性 |
13 | 药品、化妆品抽检不合格处置率(%) | 100 | 预期性 |
14 | 涉药投诉举报违法线索和药品安全违法行为调查处置率(%) | 100 | 预期性 |
15 | “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
16 | 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 | 0.03 | 约束性 |
17 | 生产领域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 | 93.2 | 预期性 |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认真落实“证照分离”改革部署要求,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和可预期性。推进企业登记信息“双告知”工作,建立健全审批与监管协同机制。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配合市审批服务局规范统一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工作,推动落实“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市场主体登记业务。推进市场主体退出改革,提升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度,降低退出成本。持续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深化营业执照与许可证件联合开办、联合变更、联合注销“三联办”改革,为市场主体提供极简办、集成办、全域办服务。
2.持续优化个体私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名录(山东)作用,做好平台推广和咨询服务,及时公示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扶持政策的宣传和实施,推进小微企业名录系统更广泛应用。完善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机制,深入开展助企帮扶活动,落实落细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化解市场主体发展遇到的难点和痛点,推动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不断提高小微企业综合竞争力。
3.持续优化公正监管环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完善部门间联合监管机制,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坚持信用风险分类与双随机抽查有机结合,科学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范围、对象和频次,更加科学地分配监管资源。推动市场监管信息整合、共享,实现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息“应归尽归”,有关信息推送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强化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依据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加大信用约束惩戒力度。完善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支持市场主体重返市场、重塑信用。
(二)着力优化公平竞争环境
1.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政策制定机关内部统一审查、重大政策措施部门会商审查、政策措施抽查、落实情况综合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以及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回应等机制,全面提升公平竞争审查效果。持续开展存量政策清理和增量文件审查,对“十四五”期间出台的政策措施定期进行评估清理,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有关评估和清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实际运行中产生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
2.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识别、防范、治理,依法查处市场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协助做好反垄断线索排查,加大对供水、供电、供热、烟草等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线索排查力度,强化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环节监管,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3.严厉打击传销活动、规范直销市场。依托打击传销联席会议,推动建立“党政主导、政法牵头、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综合治理”的打传工作新格局。以网络传销和聚集性传销为重点,不断加大传销打击力度和精准度,确保社会稳定。深入推进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识别和防范传销的能力。综合运用监督检查、行政约谈、提醒告诫等手段,加强对直销企业的政策引导、行政指导和教育督导,确保守法经营。
4.加强价格监管执法。加强水电气暖、教育、医疗、物业服务、停车场等重点领域和特殊时期价格行为监管,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收费行为,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三)着力提升质量发展水平
1.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大力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品牌战略,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推广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促进质量管理、质量技术、质量工作方法创新,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加强质量激励,完善质量评价考核机制,培育质量标杆,发挥优势企业的质量示范作用。全面开展质量强县示范创建工作,激发企业质量创新和质量发展内生动力,实现质量水平整体提升。组织开展“中国品牌日”“质量月”等活动,广泛普及质量知识,让质量意识深入人心。制定品牌梯次培育计划,形成市级、省级、国家级品牌、国家级品牌创建示范区和国家级质量标杆企业等品牌和区域品牌梯次搭配、协同争创的良好局面,壮大品牌数量,优化品牌结构,推进品牌高端化,达到“培育一个品牌、引领一个产业、带动一方经济”的效果。
2.建设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围绕社会管理、政务服务、高端装备和智能制造、新材料、现代物流、纺织服装、文化旅游、医养健康、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乡村振兴等我市特色优势产业,积极申报、推进标准化试点和示范项目建设。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鼓励企业、社会团体等围绕市场和创新需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制定高水平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支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平台建设,积极支持我市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掌握行业话语权。广泛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鼓励企业对标国际标准,深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助推我市企业走向国际市场。
3.加强现代先进计量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管理,统筹规划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健全完善计量技术体系,持续增强计量技术保障能力。加强计量监管,抓好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等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做好“一机二器四表”、眼镜制配场所、夏粮收购、寄递物流等计量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对集贸、商贸市场、餐饮等领域市场计量行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规范市场计量秩序。
4.完善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体系。努力构建全市统一协调、共同推进、权威公信、联合互通的认证认可监管体系。加强对重点领域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虚假和违规认证行为。按照省、市局部署规范认证活动监督检查后处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摸底调查,掌握重点产品生产情况,及时研判并消除潜在风险。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引导企业开展自愿性认证。加快推行绿色产品认证,扩大绿色标识应用范围,落实绿色产品认证结果采信。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提升行动,强化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落实自我承诺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行为。强化检验检测机构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原则,加大联合监管力度,规范监督检查结果的处置和后处理,提升监管效力。
(四)着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1)健全明责尽责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严格落实《关于落实党政同责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新泰市委常委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新泰市政府班子成员食品安全责任清单》的有关要求,完善市食药安办工作规则和专题会议、季度会商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专项问题。建立完善对乡镇街道和监管部门的责任评议、追究制度,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评议激励办法,推动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和重点工作落实。深化“食安新泰”建设,常态长效巩固省级食品安全市创建成果。到2025年,各乡镇(街道)食药安办建设成为规范化食药安办。
(2)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生产全过程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并留存进货查验记录、投料记录、检验记录、出厂销售记录等信息。推动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的肉制品、食用油、白酒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运用信息化手段记录追溯信息,建立全过程追溯体系,确保全程可追溯。全面落实食品生产者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到2025年,规模以上企业全部使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ISO22000等管理体系。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及风险排查,明确全部危害点清单并制定整改措施,自查及风险报告率达到100%。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亮标、对标、核标“三标”行动。
(3)加强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强化校园周边、农村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检查经营资质、储存、销售环境及条件、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等情况,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三无”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校园周边、农村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水平。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驻场监管、互联网+快检、定量监督抽检、扫码追溯、半年检查的食品安全监管“五项制度”,全面落实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入场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食用农产品不合格退市监管,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
(4)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深入开展“清洁厨房”行动,推广“明厨亮灶”。强化对学校(含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等集体用餐单位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高风险餐饮单位以及城市综合体、美食街等餐饮聚集区的监管,鼓励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4d+厨房”建设,持续扩大“互联网+明厨亮灶”“4d+厨房”覆盖面。落实“小餐饮标准”要求,加强无证无照餐饮综合治理。继续推广“外卖封签”和“网上明厨亮灶”,持续开展“净网”行动,加强网络订餐安全监管,加大违法行为线上线下同步查处力度。
(5)加强特殊食品监管。构建以企业自查为前提、日常检查为基础、随机检查为重点的特殊食品监督检查机制。全面落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其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批生产记录通用管理规范》,指导其建立“《规范》+销售记录”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严格落实亮标承诺、对标生产、核标出厂的“三标”责任;加快推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等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自查及风险报告率达到100%。巩固提升特殊食品分区分类销售管理,严禁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等其他产品混放销售,强化公开承诺。督促特殊食品经营者建立自查、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培训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6)强化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常规抽检与跟踪抽检、专项抽检相结合,客观公正开展地区食品安全状况评价。加大对隐患风险较高产品和高风险产品的抽检力度,建立层级间分工明确、层级内协调高效的核查处置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核查处置“五到位”,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处置率和抽检公示率均达到100%。强化抽检监测数据应用,充分利用省级抽检监测数据分析预警平台,推动实现数据赋能、监管提质增效。“十四五”期间,全市县级食品抽检量不低于5份/千人·年。
(7)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全面推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和信用监管,根据食品类别、经营业态等,合理划分生产经营者的风险等级,实施动态管理。按照“一户一档”原则,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逐步实现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电子化,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风险分级管理与信用分级管理融合,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完善部门间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利用省、市、县三级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平台,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推动基层网格化监管,全面推进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打通监管“最后一公里”。深化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加强行刑衔接和信息共享,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2.加强“两品一械”监管
(1)加强药品监管。加强药品经营环节监管,以购销合法性、储运合规性为重点,对药品零售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严厉打击非法渠道购销药品等违法行为。建立药品零售企业监管台账,推进零售药店网格化监管,严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挂证”等违法行为。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监管,监督医疗机构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药品保管制度,严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购销假劣药品、违法配制制剂等违法行为。加强疫苗配送和追溯监管,每年对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疫苗储存、运输以及预防接种中的疫苗质量实施全覆盖检查。
(2)加强医疗器械监管。全面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和唯一标识制度。推行监督检查分类分级管理,加大对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和家用医疗器械等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对抽检不合格、不良事件严重、被投诉举报等企业依法采取责任约谈、飞行检查、停产整改等措施。强化抽检监测,加大高风险产品、使用量大面广、问题易发多发产品的抽检力度。
(3)加强化妆品监管。健全完善化妆品监管制度,加快提升化妆品监管能力。督促经营者落实义务,严格实施经营环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强化化妆品监督检查,继续推进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及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规范化妆品市场秩序。探索开展“大型商超无假冒化妆品”活动。加强化妆品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整合化妆品监督抽检、现场检查、投诉举报、舆情监测、执法稽查等方面的风险信息,构建统一完善的风险监测系统,形成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4)加大药物警戒监测。加强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哨点建设,指导推进医疗机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形成以主动监测、风险预警、专业评价、应急处置为主体的评价体系。加强疫情防控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配合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工作。实施药物警戒制度,督促药品持有人开展不良反应监测与分析,推动落实药物警戒主体责任。
3.强化工业产品质量监管
(1)实施重点工业产品差异化管理。按照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金融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以及可能存在系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风险的工业产品实施重点监管;对能够由市场决定以及通过合同约束可以有效保障质量安全的工业产品,探索实施企业自治或者行业监管。
(2)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创新抽查方式,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机制。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强化证后监管,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持续保持获证条件。对风险高、可能出现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质量安全问题的工业产品开展专项整治,对存在严重产品质量问题的企业进行集体约谈。对涉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身健康的重点产品,逐步落实产品质量快速检测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监管部门、新闻媒体等作用,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和产品质量监管信息,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产品质量安全共治格局。
4.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严格特种设备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确保设备登记率和定检率保持100%。加强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推广电梯责任保险和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扎实开展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检验检测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构建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机制,依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以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为依据,准确把握特种设备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进特种设备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深入开展重点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基础性监督检查,加强技术检查和风险研判。创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压实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责任,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社会监督作用,构建特种设备多元共治格局。健全基层工作链条,持续提升基层队伍专业能力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夯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基础。
(五)着力优化消费环境
1.深入开展“放心消费诚信新泰”活动。广泛引导发动群众生活消费领域的市场主体参与消费创建,组织开展放心消费承诺亮诺践诺活动,实现放心消费创建“五个延伸”(即从单个经营主体向经营者集中的市场、街区、景区等延伸,从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的领域向其他部门主管的领域延伸,从流通领域向生产领域延伸,从线下向线上延伸,从城市向农村延伸),不断扩大活动覆盖面。培育发展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引导其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供优质服务、推行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快速解决消费纠纷等方面,树立行业标杆;注重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作用,提高创建工作质量和水平。
2.健全消费维权机制。健全完善消费投诉举报体制机制建设,实现集中管理、高效执法。提升大数据分析研判能力,有效服务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投诉举报快速回应机制,规范投诉举报处置流程,实现统一分流、分级办理、跟进督办、及时反馈,确保投诉举报24小时回应,力争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100%满意。培育在线解决纠纷(ODR)单位,有序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确保消费纠纷快速有效处置。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严格执行惩罚性赔偿制度。建设完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开展多维度投诉公示,逐步扩大消费投诉公示覆盖面,倒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处理消费纠纷调解联动机制,通过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化解消费维权矛盾的工作格局。
3.加强消费领域监管。加强价格监督检查,重点加大对猪肉、粮油、蛋菜等民生领域价格的监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扫黄打非、反走私等行动,加强野生动物、旅游市场等领域监管。加大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重点领域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大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媒体曝光、零售价格明显偏低、上年度抽检不合格的加油站点的随机抽检频次。
4.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夯实网络交易平台责任,进一步规范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者行为,切实维护网络交易秩序。积极推广网络交易监测信息分发系统应用,建立健全分发协作机制,提高网络市场监管能力。坚持以网管网,为线上综合执法提供基础支撑。积极开展“网剑行动”,形成监管合力。
5.加强广告市场监管。建立健全现代化广告监管体系,以导向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协同监管为重点,创新监管理念、监管机制、监管方式,不断提升广告监管规范化水平和工作效能。聚焦医疗、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房地产、金融投资、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加大广告整治规范力度,保持打击虚假违法广告高压态势。完善广告监测体系和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6.加强合同行政监管。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和推广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重点行业领域合同格式条款,营造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经营环境。
(六)着力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治理能力
1.强化市场监管队伍建设。完善市场监管队伍教育培训制度,依托现有教育培训资源,有计划地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系统培训,提升专业能力。积极引进和培育复合型、专业化人才,开展全覆盖、精准化、高质量的专业培训,不断提升综合执法效能。聚焦事业需求、岗位需要,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公正公平选人用人。加强基层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抓好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基层“硬件提质、治理提效、形象提升”。
2.提升法治建设能力。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增强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严格落实权责清单职责,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从源头上减少执法风险。加大重大案件合法性审查力度,定期组织执法案卷评查,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3.提升智慧化监管能力。贯彻落实省局“一个数据中心、两个门户、四大业务板块”的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总体规划,在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化体系框架下,积极争取省局一体化平台三级部署落地和省级县域“边缘计算中心”建设试点、课题研究,结合我市监管实际,开发特色亮点应用,构建全市市场监管信息及数据库资源,逐步完善集动态监测、科学分析、风险预警、辅助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市场监管体系,为市场监管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提供支持和保障。
4.提升应急处置和舆论引导能力。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市场监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完善特种设备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等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应急队伍,强化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提高突发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市场监管正能量宣传力度,提升舆论引导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完善舆情信息监测处置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一时间分析研判、第一时间处置落实。
5.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强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认证、网络、合同、广告、计量、价格、粮食等领域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交易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办一批大要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以强有力的执法确保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公平有序。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制定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案件报送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信息共享、线索通报、联合调查、案件移交、共同追查的协作办案机制,增强综合执法的震慑力。
三、组织保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自觉把市场监管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市市场监管局要牵头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效果评估,建立中期评估、总结评估制度,强化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加强宣传和政策解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新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