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厅印发《农业技术指导员队伍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农业机械指导员队伍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10-09 浏览次数:133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一村六员一主播”农业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相关要求,由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农业技术指导员和农业机械指导员人才队伍建设工作。10月8日,农业农村厅正式印发《农业技术指导员队伍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农业机械指导员队伍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确定由科技教育处负责农业技术指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由农业机械化处负责农业机械指导员队伍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中明确了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条件标准、遴选程序、扶持政策、管理使用等具体内容。明确到2024年底,两支队伍人才总量分别达2000人;到2026年底,两支队伍人才总量分别达6000人。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遴选,每年每支队伍各组织1次遴选,经个人申请、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定、备案管理等程序严格规范组织开展;在聘用服务期内给予每人500元/月的工作补贴,同时由志愿服务所在地的县(区、市)统一为其购买意外保险;从构建管理机制、严格考核评价、强化动态管理三方面对相应人才队伍开展队伍建设、管理使用工作。

全省农业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是我省农业农村人才领域的一次重大改革,是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一次创新性探索。农业农村厅将按相关要求抓好试点工作,争取在三年试点完成后在农业农村人才引、育、留、用等方面,形成四川特色,打造四川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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